踏實做人,成功沒有捷徑可走,相信不少人從小就被灌輸類似的道理,而在當下的中國,行人亂闖紅燈、企業為了利益使得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、不少官員為了私人利益以權謀私、為了經濟發展不惜犧牲環境……這樣的案例也都在警示著人們做事搞生產不要走捷徑。也可以這樣說,現今許多社會問題的造成,很多都是因為個人、企業等社會主體走捷徑,現在劉鐵男的兒子也在懺悔當初父親的教育,認為做人不應該走捷徑。
  何謂“捷徑”?騎車去奶奶家,穿衚衕既然近為何非要走大路呢?這樣的走捷徑應當說是科學理性的選擇。如果能方便快捷,確實不用刻意去尋求複雜。
  任何特殊的個案都不能得出一個普遍性的規則。當下因為特定意義下的走捷徑,不少人鋃鐺入獄,不少企業也因之破產,但這並不能就得出什麼捷徑都不能走的結論,因為在規則框架內的走捷徑,何嘗不是一個科學理性的決策呢?走捷徑也是相對的,它不應該成為一個人或者企業追求成功的情緒障礙,也不應該成為他們在前進的道路中必須要拋棄的東西。作為一個中立的價值取向,走捷徑不應該被視為“不恥”的符號化認知。
  當初劉鐵男教育兒子“做人要學會走捷徑”,並不天然就錯,現在父子鋃鐺入獄不是說這句話錯了,而是說明他們還並沒有“學會”如何去走捷徑。利用手中的權力謀私利,踐踏黨紀國法,損害人民利益,這樣的捷徑當然是走不得的。但如果做事將自己的行為放置於法的框架裡面去,正所謂法不禁止則自由,在規則法律允許的捷徑上走一下,為何不能?
  捷徑能走,但前提是有規則意識、法治意識。走捷徑,這隻是一種選擇,並不具有原罪,何時何地何事可以走捷徑,這真的是一個大學問,還真得好好學一下,學得好了可以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減少障礙,可假如沒有參透其中的道理,最後的道路通向監獄也不意外。劉鐵男父子留給我們的教訓,不是“捷徑”不能走,而是抱著什麼樣的目的走捷徑,走的捷徑合不合法,第一重要。
  (湖北 張松超)  (原標題:在有規則意識的前提下再“走捷徑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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